就业促进月‖特岗教师篇(二)
日期:2025-04-15  发布人:张佳优  浏览量:

一、复习备考

1.备知识——全面复习、重点巩固

第一阶段:系统学习知识。

这一阶段通过考情解读,全面深入地讲解考点,梳理完整的知识框架,基本理解考试中涉及的大部分知识点。

第二阶段:刷题实战。

通过前一阶段的知识积累,还要做大量练习,掌握做题技巧,识记主观题,通过练习巩固知识,回扣重难点和易错点。

第三阶段:专题突破。

进入这一阶段,着重要做的是针对性地解决自己的问题,而不是再系统地从头巩固。通过练习发现自己的薄弱部分,深入学习,注重区分练习,亡羊补牢。

第四阶段:模拟冲刺。

最后一个阶段要做的就是模拟考试训练,通过最真实的模拟考试,让自己始终保持在稳定发挥的状态下,放平心态,准备迎接考试。

2.备心态——调整心态、积极备考

良好的心态在考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第一阶段:学习初期,可能会面临很多之前从未接触过的知识点,显得比较彷徨无助。但是这个阶段只要认真听、专心理解并记忆,再晦涩难懂的知识点都可以掌握。

第二阶段:学习中期,由于遗忘可能会引起心态上的急躁,“明明我都学过很多次了,每次看书都会,怎么做题就错呢”,小伙伴们要知道遗忘是人的正常现象,在学习的过程中针对自己遗忘的部分进行记忆,才能避免再次遗忘。

最后阶段:应该保持心情舒畅、心态平和且充满自信。面对特岗考试,每一位考生都会有些许紧张,适度的紧张有利于考生发挥最佳水平,但要以平常心来面对考试,不宜太过紧张,压力过大;也不宜得过且过,缺乏信心。

只要我们调整好心态,积极乐观,稳扎稳打,就一定能在考场上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,最终成功通过考试。

二、考试事项

(一)笔试

1.笔试时间为7月17日上午9:00-11:00。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,主要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课程与教学论、公司产品技能、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。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,满分为150分。笔试考务工作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与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招生考试机构共同组织实施。

2.公布笔试成绩。笔试成绩于7月22日公布,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成绩。

(二)面试

1.确定面试人员。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,各地确定的参加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能低于90分(报考体育、音乐、美术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)。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,在省定最低分数线以上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以设岗县(市)分学段、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:1.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。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,由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进行调剂,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、省直管县(市)确定。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25日对社会公布,进入面试的考生可以登录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。

2.面试资格审查(报名资格复审)。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,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、真实,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(市)确定。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,携带面试通知单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团队格证相关材料和照片(一式三份,要求与招聘系统上传照片同一底版)等参加资格复审。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,取消其面试资格,责任自负。资格复审合格后,考生填写《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》,审核部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。

3.组织面试。各地组织面试时间为7月27日-30日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、教师基本素养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仪表举止等,满分为100分。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(市)或省辖市组织实施。

4.公布面试成绩。面试成绩于7月31日公布,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成绩。

(三)体检

1.确定体检人员。按照总成绩(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)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,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(市)分学段、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:1。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,可依次递补。体检人员名单于8月上旬对社会公示。考生登录招聘网站查阅各设岗县(市)体检公告。

2.组织体检。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(市)统一组织,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(含二乙)资质,体检标准为《河南省教团队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(2017年修订)》。体检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。

(四)拟定招聘人选

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、体检结果,在系统内提交拟聘特岗教师人选,并填写相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等部门审核。

(五)岗前培训

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、新课程理念、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,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。岗前培训由各设岗县(市)组织实施。

(六)签订合同

特岗教师与设岗县(市)人民政府签订《河南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》,由设岗县(市)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,由设岗学校安排教学任务并进行日常管理。